同意调出函(湖北政务服务网档案调出申办指南)
湖北政务服务网如何办理档案调出(档案转出)?
一、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1)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注意事项:
(1)有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的,应先将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和转出。
(2)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应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
二、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办理地点,并跟随引导填写信息完整、上传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见,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通过;材料不齐全,补充后受理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或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2)决定: 受理通过的,当天办理有关手续,作出办理决定,显示办结,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到窗口办理。通过则显示已办结,办理结果(人事档案)将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至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可通过邮政EMS到付费方式邮寄本人。
三、办理材料
调档函(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获取方式:
档案接收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填表须知:
(1)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原单位集体委托的需出具同意调出函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办理调出。
?材料示例:
四、办理平台
湖北政务服务网 (进入注册登录后搜索“档案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