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0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0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1日
内蒙古电子税务局印花税怎么申报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夯基础,谋发展,求实效,继续巩固了良好的税收发展态势。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去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体税源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情况下,全区国税系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09.5亿元,同比增加43.42亿元,增长4.07%。完成总局计划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计划的100%。呼包鄂三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东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虽然2011年的收入增长比例没有往年那样高,但我们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艰辛更大,成绩来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进。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6起,涉案金额4.37亿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共查出执法过错行为5798项次,追究金额超过13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状况调查评估,全力推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2.44亿元,缴获各类假发票42.3万份,有力地维护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调控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12年,尽管税源严重不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但我们仍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收94.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0.6亿元,同比增长6.32%。此外,我们还提出了服务和促进自治区“双百亿”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税收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纳税服务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不断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人相对集中地区投放了69台自助办税终端。继续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区旗县级以上实行联合办税的单位已经超过30%,形成了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共建、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三种联合办税模式。在稳步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系统,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热线受话量月均超过14000条,同时有效提升了回复准确率。开通了网上12366在线答疑,开放了12366知识库。改版升级了区局门户网站。
(五)税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较大提高。2012年,我们重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确定“3+2”试点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的税收征管水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减轻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上线普通发票网络查验系统,为社会各界查询普通发票提供了一个平台。以重要风险指标分析为重点,按季组织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准备,开展了自行开发软件与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接需求分析工作。陆续出台各种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的风险预警和日常管理。上线运行了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系统,提高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基层建设得到不断推进。2012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区局党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情况,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层的基本诉求,更直接地听取了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文章,解决了一些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新招录的公务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基层一线。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下发了《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2011年乃至今后若干年我们抓基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视,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新建、置换、维修等各种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初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干部津补贴待遇偏低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针对基层干部的各类培训300多期,培训4000余人次。
(七)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2012年,我们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了旗县级国税局长培训班。加强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联合举办了在职研究生班。给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人事问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建功立业模范”评选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10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单位”,10名职工被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标兵”。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起列为督办项目,逐部门逐岗位地进行分解,实现了廉政风险监控的全覆盖。结合实际编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监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期间,自主组织活动1037次,与地方联合组织活动38次,有9个项目受到表彰。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自治区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了对盟市局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
虽然全区国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经费供应保障性不强,人均占有水平偏低,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扯了基层局领导的工作精力;历史形成的一些涉税纠纷、劳务纠纷、协税员身份认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化解,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是制约和影响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区国税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尽快使学习教育覆盖所有系统党员干部,让干部职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和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发挥好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认真策划、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的浓厚氛围。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增长5%的必成目标,奋力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的期成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寅吃卯粮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虚收现象,确保收入增长的货真价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深化重点税源行业专题分析,建立完善税源景气指数、行业发展指标特征库,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税收变动趋势。研究开发行业和地区风险预警和评价模型,定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确度。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内外环境等因素变化,抓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税源增减情况,制定组织收入预案,强化收入质量考核。探索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促进收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统计、银行、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点税源的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和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净化执法环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办理复议案件。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进税制改革调研,从税收角度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与先期试点地区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试点行业做好调研测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储备培训师资,提前部署风险防控,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政策执行与各税种管理的跟踪问效,修订完善各税种管理的制度办法。开展货物和劳务税评估核查,抓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际税收管理。
----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基础,务求实效。确保金税三期按时上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准备和迁移方案,提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金税三期于2012年5月在我区顺利上线。完善3+2试点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大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以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途径。建立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明确大企业管理权限,积极筹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强化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巩固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网上办税厅建设,因地制宜办好纳税人学校,着力打造好纳税服务四大品牌。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资源。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稳步推进基层建设。按照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基层单位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取得新突破。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在群众比较关心的制度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有新动作,在改善基层税务干部经济待遇方面有新进展。开展“我为国税献计策、做贡献、树形象”系列活动,听取基层的声音,实实在在为干部职工做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首先带头,为干部群众当好榜样。适时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区局对盟市局、盟市局对旗县局、旗县局对具体岗位的全覆盖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一线税务干部为重点,以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税务干部学校建设进程,突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和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向总局人才库推荐各类人才,建立起覆盖省市两级、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的系统专业人才库。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公开遴选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梳理前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抓好后五年工作的谋划和实施。以建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办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合力,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对盟市局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盟市和旗县局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防“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法律主观:
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的流程为打开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申报进入企业印花税申报初始化界面;进入申报主界面,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填写,点击申报即可;点击税款扣除,并确认扣款。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